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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0-03-24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参加四川大学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4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 - 12∶00, 下午3:00 - 5∶00)到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教务办公室(化学馆114)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应届生需带学生证)和本科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注意事项:1. 按学校文件精神,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办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2. 报名手续全部办完后,到校医院体检(需自带照片1张)。体检表交回教务办公室报到处。3. 4月2日,3日两天复试,各专业具体复试地点及复试时间在报到时见学院通知。4. 我学院不接收调剂考生。5.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占100分,面试占60分(其中:实验操作 30分,专业能力考核 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6. 为了考查考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复试的有效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6:4进行加权获得。7. 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2门。其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8. 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请于4月15日前向研招办提交申请。9. 复试工作电话:028-85410765 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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