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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4-18

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234258:00-18:00

特别提醒:复试考生可凭网上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进入校门。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234249:00-12:00

2.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学馆106办公室。

3.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

3)手写签名的《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个人陈述(15-20分钟 PPT,包含个人简历、硕士期间学术成果、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外语能力考核(3分钟英文自我介绍、专家提问)、专业知识问答、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四、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材料评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五、复试收费标准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不收取研究生招生复试费

六、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报学院截止时间: 2023510日。

体检表报学院方式: 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可直接递交或邮寄。

体检表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化学学院化学馆106办公室

收件人:刘老师(028-85410765

七、各专业复试名单:

化学专业材料评议成绩不低于75分者可进入复试,材料与化工专业材料评议成绩不低于40分者可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2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8-85410765

九、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 028-85415695      

邮箱:chem@scu.edu.cn

地址:四川大学化学学院110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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