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4月29日
报到地点: 化学馆114办公室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四川天府健康通或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的“防疫行程卡”)和复试通知进校。
2.复试:
面试时间:4月30日
面试地点:见现场具体分组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 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手写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1)和《四川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原件;
四、复试内容:
10min以内的PPT(含个人陈述、硕士期间学术成果等相关内容)、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知识问答、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
五、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材料评估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六、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报学院截止时间及方式: 2021年5月10日17时。
七、各专业复试名单:
化学专业材料评议成绩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复试考核阶段,(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专业材料评议成绩4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复试考核阶段,具体名单见附件3
八、咨询联系方式:028-85410765
九、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 028-85412291
邮箱:chem@scu.edu.cn
地址:四川大学化学学院化学馆112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