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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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室教研活动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06-08-28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对加强教研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教研室应根据《四川大学系(教研室)工作条例》,认真开展以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为主的教研活动,要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通过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达到了解情况、互相启发、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2、教研室活动可以形式多样,如集体研讨、听(看)课、观摩教学、试讲和评课、教学检查等。活动可以围绕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研究、教材选购、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经验交流、科研进展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并根据学校总体教学要求定期进行教研专题活动。 3、教研室活动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学院要指派院领导负责协助,并参加活动。教研室活动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要确定固定的教研室活动时间,教研室全体教师均要参加。教研室活动要坚持严格的考勤制度,应将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评优、奖励挂钩。 4、开展教研活动要进行认真记录。记录应包括:教研室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勤人员、记录人、活动主题、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作为基础档案留存,这也是总结经验,加强教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 5、为保证教研活动开展的时效性,各教研室应制订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并上报各学院,要求于第3周星期四(2006年9月7日)17:00以前报送纸制文档一份到教务办公室和电子文档到点击下载相关表格 ] 化学学院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主题词: 教研室活动 发:各教研室主任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06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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