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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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四川大学优秀学分制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06-05-26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各教研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06年“四川大学优秀学分制指导教师”评选表彰工作。请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请各教研室安排担任过和正在担任学分制指导教师积极参加申报工作,并于5月29日前把申报材料的纸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办公室。学院将根据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学校教务处。相关具体事宜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教务处主页 202.115.47.133通知栏下载。 化学学院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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