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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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1-05-14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各教研室老师: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1年度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由中英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承保,保险方案和缴费标准与去年一样,具体如下:1、本保险为团体险,保险期限为2011年7月24日0时至2012年7月23日24时,各单位组织职工(含在职和退休)自愿参加。2、保险费为55岁以下职工230元/人,55岁以上(含55岁)职工400元/人。2011年7月23日前未满55岁的职工个人承担130元;已满55岁的职工个人承担300元,其余100元由学校福利费支付。3、选择你单位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缴费方式:由各单位统一代收、代缴(单位代收);或单位委托在个人2011年7月份工资中代扣(工资代扣)。4、为保证教职工顺利参保,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职工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工资号。5、为了保证不重复参保,双肩挑干部请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名。6、请各单位务必在2011年5月2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社保科雍老师处:⑴ 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文件一份。⑵ 用EXCEL格式录入的电子文本文件。磁盘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7、2010年基本资料可在社保科拷盘,准确信息请自行核对。(其中工资号应为6位数,缺位的请补齐)8、咨询电话:85401101 地址:行政楼241办公室 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2011年5月10日 请化学学院在职教职工、退休教职工,自愿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抓紧时间报名,时间5月25日止。请在职教职工、退休教职工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化学学院 20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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