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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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困难在职教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转发)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0-11-22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各部门工会: 2010 年困难在职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将开始。根据全总帮扶中心的统一要求,校工会对《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调查表》的项目进行了调整,请各部门工会要求申报者务必认真按要求填写,并做好调查、核实、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慰问对象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10年成都市社会生活保障最低标准300元的在职教职工。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10年成都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50元的在职教职工。3. 因意外重大不幸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在职教职工。4. 患大病、重病及长期患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5. 有特殊困难的外聘员工会员。二、慰问程序1. 请各部门工会在工会网页上下载《2010 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调查表》,发给申报者填写。2. 部门工会按照规定对申请困难补助的人员进行审核,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后,请于12月13日以前报校工会组织建设科406室。3. 校工会对上报情况进行整理,按规定分类、审核,初定困难在职教职工慰问名单并上报学校生活福利委员会。4. 学校生活福利委员会讨论决定正式慰问人员。5. 发送慰问金。附件1: 附件2:[url="http://xgh.scu.edu.cn/2010knhqjgzgdcb.doc"" target="_blank">2010年四川大学机关、后勤困难在职职工调查表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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