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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机动车污染控制专题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5-07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14年5月6日上午9:00,由四川省环保产业协会、四川大学化学学院、四川省机动车尾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环境催化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办的“在用机动车污染控制专题研讨会”成功在我校化学馆321会议室举行。会议邀请了美国注册汽车废气治理工程师林惠堂先生、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总工程师韩应健先生、四川省机动车尾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教授陈耀强和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处处长陈军辉做大会报告。会议由化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智猛和四川省环保产业协会秘书长邵志军巡视员主持。四川省环保厅科标处陈秋绿处长、总量处江腊海副处长、成都市、广州市、西安市、南充市和宁波市等省市机动车污染治理相关部门,协会的领导和代表共计80余人出席。

研讨会主要就在用车污染控制当前的面临的严峻形势,在用车尾气的严重危害和在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I/M制度进行了研讨。林惠堂先生的报告结合他在美国环保署(EPA)、汽车维修管理局(BAR)的汽车废气治理部门和加州Goldshield Inspection Center的工作,介绍了美国通过实施在用车污染管理的I/M制度及处罚制度,控制在用车污染,成功实现了将PM2.5年均值控制在12微克/立方米;同时介绍了I/M制度在广州的示范情况,从管理和技术层面上讲解了广州市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通过更换过期的催化转化器和维修,使污染严重的在用车的排放回到出厂时新车的排放限值之内,单车的污染物排放下降数十倍至上百倍,同时节省燃油14%,参会代表特别是环保部门的代表深受启发和鼓舞。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总工程师韩应健的报告认为每个省市的机动车尾气占污染总排放的25-37%,但在城市中,机动车的污染占总污染的比例要高得多和严重得多;现有的在用车排放限值偏宽,不利于控制在用车的污染,各地应在实车排放测定的基础上加严;对于污染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现在全国只有检测(I),没有维护(M),实际上在用车的污染没有得到控制,在日益加重;车用催化剂是有寿命的,在寿命期内排放很低,过期后会急剧升高,所以应及时更换。陈耀强教授结合最近的研究结果指出,在用车的HC,NOx和CO排放测定表明行使18万公里的车超标10倍左右,行使32万公里的车污染物超标20倍左右,行使70万公里的车超标100倍以上,远超过有铅汽油和化油器时代的排放;在用汽油车的PM2.5排放测定表明催化剂过期未更换(38万公里)的汽油车PM2.5高达1080 ug/立方米;汽车排放的PM2.5具有粒度小,毒性大(含有16中高致癌的多环芳烃和致病物质),数量极大(每公里排放六千亿个PM2.5),不沉降和在人的呼吸带内排放,危害远大于其他类型的污染;机动车尾气是在人的呼吸带内排放,人体吸入的是未经稀释的高浓度尾气污染物被严重忽略,而现在的将机动车的PM2.5和其他污染源的PM2.5一起“称斤论两”算总量,再算各种污染源所占比例来评估危害的做法严重低估了机动车尾气的危害; 世卫组织的空气质量标准明确规定PM2.5的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日均为25微克/立方米,人类长期呼吸不会引起疾病,这是人类应该呼吸的空气的PM2.5的指标, 而我国很多城市的PM2.5大大超标,高达数百,几天就用完全年的指标;建议实施严格的包括以更换过期的催化剂为主的I/M制度及处罚制度,实现在用车污染的大幅度下降和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陈军辉处长的报告介绍了对各类在用车尾气污染进行的实车测定,污染源清单编制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罗少泽,成都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竹静峰也在会上做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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