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人才培养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5-05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5月11日上午8:30 —— 12:00

报到地点:化学馆114办公室

2.复试:

复试时间:5月11日下午1:00

复试地点:化学馆122

3.体检:

体检时间:5月5日—5月13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月13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化学馆114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 已有学术成果和学术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

3. 10min的PPT,包含个人简历、硕士期间学术成果等相关内容(PPT内不含报考导师、报考专业、研修计划等)。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S/3)×50%+S×50%

四、咨询联系方式:028-85410765

五、举报受理渠道:028-85412291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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