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政审表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4-04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可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四川大学化学学院领取政审表与调档函。领取时间:4月8日——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45。在4月21日前没来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的同学,学院将用普通挂号信寄出,请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所写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谢均(收),邮编:610064,电话:028-85410139。

(3)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之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2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而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4)奖助金的评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19年4月4日

上一条:化学学院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四川大学化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闭